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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--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(十一)

2012-07-06 17:34:30 来源: 浏览次数:18753次

措施。

53厂房内应有足够的加工场地和充足的光照,以保证生产正常运转。并应留有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、清理的进出口。

53厂房与设施应有防鼠、防鸟、防虫害的有效措施。

53原料仓库或存放地、生产车间、包装车间、成品仓库的地面应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,应进行日常保洁。地面不应堆有垃圾、废弃物、废水及杂乱堆放的设备等物品。

5生产(加工)车间的要求

54生产加工车间内工人操作区的粉尘浓度应不大于10mg/m3,排放大气的粉尘浓度不大于150mg/m3

54生产加工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音标准为85dB,每